近來地方盛傳二水鄉公所將使用河川區域內高灘地已許可給農民耕種之公有地興建蓄水池,嚴重影響當地農民耕種權益乙事,純屬誤解,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以下簡稱本局)澄清說明如下。
濁水溪河道內高灘地土地寛廣肥沃,沿岸農民於高灘地種植許多稻米、芭樂、番茄、南瓜及各種水果,物產豐富,其中二水鄉境內之河道高灘公有地即高達約1,035公頃,本局依據「河川管理辦法」提供在地農民申請許可種植使用,是二水鄉當地農民賴以維生的公有地及重要的農業經濟來源。
近年來本局於當地推動濁水溪洪氾區兼顧防洪安全與降低河川區域管制強度、流域調適規劃及公私協力等相關計畫之地方說明會時,地方民意代表及高灘地農民,多次反映高灘公有地於枯水期經常無水可灌溉,及二水鄉具有豐富的景觀、歷史水文化、產業及觀光遊憩資源,期望相關單位協助活化高灘地及推動地方創生,以促進地方發展,故本局為保障二水鄉高灘地防洪安全、活化高灘地及協助解決上述問題,於111年2月22日邀集二水鄉公所、彰化縣政府(水利資源處)、交通部觀光局參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等相關機關,共同簽署「濁水溪二水願景工程合作備忘錄」,來共同推動包含:(1)促進二水高灘地防洪安全及活化願景工作。(2)串接八堡圳公園、林先生廟、櫻花鐵道、高灘地自行車道等在地景點,整合跑水文史價值及觀光遊憩資源。(3) 歷史水文化保存、維護及環境教育工作。(4) 推動地方創生,確立地方特有的獨特性與核心價值。(5)推動農業灌溉調蓄池,作為枯水期備援水源,與兼顧灌溉及景觀遊憩功能。(6) 改善農田渠道圳路,及強化疏通作業等六項重要工作,以促進當地農業及二水鄉地方發展。
其中合作備忘錄共同推動項目之第5項「推動農業灌溉調蓄池」部分,其預計推動之灌溉調蓄池用地係以八堡圳原有渠道進行推動,絕對不會使用到二水鄉高灘地已許可農民種植的土地,且絕對不會影響高灘地農民既有的權益,請二水鄉在地鄉親及農民放心。
第四河川局發言人:張副局長朝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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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規劃課課長陳進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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