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河川局於112年2月23日由李友平局長與管理課施陽東課長、政風室蔣立偉主任,拜會彰化地檢署洪家原檢察長,向洪檢察長報告濁水溪流域彰化轄區國土安全與揚塵治理措施辦理情形。
李局長表示,濁水溪治理近幾年來與彰化地檢署密切合作,藉由跨域合作機制,透過司法機關公權力介入,近10年內未發生盜採案件,而濁水溪彰化轄區內發生不法份子濫倒廢棄物的問題,也在地檢署的協助下,得以破案並取締行為人,使機關免去不必要的處理支出費用,成功為國家節省公帑,非常感謝洪檢察長對於濁水溪流域相關國土業務的全力支持;此外平臺的聯繫機制讓彰化地檢署成為四河局的堅實後盾,形塑一個安心、專心、信心的工作環境,使機關同仁能夠勇於任事,達到「民眾有感、機關受肯定、同仁有尊嚴」的良善治理循環,濁水溪流經的彰化地區,也因為這樣的正向循環,執行一系列的揚塵防制措施,更讓四河局榮獲廉政透明晶質獎及政府服務獎等殊榮。
洪檢察長表示廉政平臺秉持行政程序法的行政協助概念執行至今,讓地檢署與行政機關間得以相互學習,並使公共政策及行政業務得以更加順利推動;行政機關間可能因權責不明的困境而使業務推動產生困難,而能找出問題根本進而解決才能達成國家治理的正向循環,四河局對於河川治理工作透過「行政透明」、「廉政平臺」等作為,有效防止河川潛存風險並嚇阻不法事件,已與過去河川砂石開採聯合管理的時代大相逕庭,對守護濁水溪的國土安全展現決心;而在人員培訓上,河川局對於防汛志工的培訓作業,結合科技蒐證並由檢察官授課蒐證技巧,也能提高不法案件的定罪率,對濁水溪的國土安全提升助益。四河局後續不論是業務或是廉政的聯繫平臺,都能與彰化地檢署國土組王銘仁主任檢察官或政風室邱嘉華主任即時通報,第一時間取得協助,必要時將動員地檢署、地方分局等司法力量,防範不法事件危害濁水溪河川安全以彰顯公權力。
第四河川局112年的疏濬案件以最有利標方式擇選最優良廠商,多數廠商秉持「企業社會責任」進行履約,四河局也將繼續透過廉政平臺的預防機制,事前找得標廠商辦理施工前說明會,由機關向廠商說明「謹守廉政透明」、「獲取合理利潤」、「切勿心存僥倖」等核心價值,讓廠商與機關站在共同為民服務的立場,為國家如期、如質地完成重大水利採購案件,透過這次的拜會行程,四河局將以堅定廉能的信念與彰化地檢署持續跨域合作,共同守護濁水溪彰化地區的國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