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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辦理濁水溪河川公地種植申請下鄉服務推廣實施計畫,請申請河川公地種植業務民眾多加利用。

本局因轄管地幅廣大,往年僅編列濁水溪河川公地申請種植筆數最多之二水鄉公所行政協助費,委託其代辦申請服務;為考量偏遠地區民眾申請不易,於103年擴大編列行政協助分配,委託南投縣名間鄉公所、集集鎮公所、水里鄉公所;彰化縣二水鄉公所;雲林縣莿桐鄉公所及林內鄉公所。並於104年委託南投縣名間鄉公所、竹山鎮公所、鹿谷鄉公所、集集鎮公所、水里鄉公所、信義鄉公所;彰化縣二水鄉公所以及雲林縣林內鄉公所協助辦理河川公地申請收件業務。
  有鑒於濁水溪流域遼廣,委託地方政府代收文件未能普及廣大民眾需求,爰辦理到鄉受理申請服務,往年巡迴彰化縣二水鄉公所、雲林縣二崙鄉義庄活動中心、彰化縣竹塘鄉九龍園活動中心等三個鄉鎮區辦理到鄉受理申請服務,成效良好,河川公地種植農民均對此便民措施表示肯定,並要求擴大辦理,104年起增列莿桐鄉四合村村里辦事處為下鄉服務據點。
  因濁水溪流域遼廣,且申請種植使用行為之民眾絕大多數為地方耆老,部分申請人甚至為文盲,幾乎無人可以一己之力完成線上申辦,並為免民眾舟車勞頓等諸多因素,本局於民國97年即陸續推動下鄉服務及委託地方政府代收申請書件等便民服務,以期許可達下列目標:
○縮短民眾辦理申請河川公地時程。
本局位於彰化縣溪州鄉,然轄管河川公地遍及彰化、雲林、南投三縣市,透過下鄉服務及委託地方政府代收申請書件,冀能減少民眾舟車往返時程。
○減少冗長文件審查時間,有效增進行政效率。
透過委託地方政府代收申請書件,分散機關受理申請書件案件數,進而增進行政效率,並可因分散人力負荷,使服務人員能更親切及詳細為民眾解說,增加申辦民眾親切感。
○減少對機關不利謠言、增近民眾信任度
自本局接管河川公地以來,部分不肖人士佔地為王或散布謠言,使有心於河川公地申請種植使用之民眾誤以為需透過地方黃牛方得申辦,透過本局推廣下鄉服務及委託地方政府代收申請書件,亦有消弭謠言、提昇機關形象及收便民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