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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全力辦理濁水溪水系疏濬作業,減災兼平抑砂石價格

民國88年921大地震造成濁水溪流域上游山坡地崩塌或滑動的情形非常嚴重,每逢豪大雨,洪水挾帶大量土石形成土石流,使濁水溪流域中上游河川多數河段河床嚴重土石淤積,阻塞河道,並危及跨河橋梁、河防設施及沿岸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為避免河岸居民因河道土石淤積,洪水來臨時水位抬昇,遭致二次災害,辦理河道疏濬工程增加通洪斷面,防範於未然更顯重要。
  第四河川局為解決濁水溪河道淤積問題,每年均先蒐集濁水溪水系各項數值圖資與斷面資料,並進行現地河道地形與斷面變化之沖淤分析規劃,再著手設計濁水溪水系(含濁水溪本流、陳有蘭溪、清水溪、卓棍溪、和社溪及南清水溝溪)等年度疏濬作業,並依據「經濟部水利署中央管河川局部河段許可地方政府辦理疏濬兼供土石作業要點」,辦理許可南投縣政府辦理濁水溪水系疏濬作業。
  為順利如期如質完成規劃疏濬數量,第四河川局再依據每件疏濬作業屬性,疏濬工區位置,河床運輸便道利用程度,疏濬工區汛期影響程度,訂定各件疏濬作業之期程。
  鑑此,102年9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第四河川局規劃目標量為345萬立方公尺,實際出料量為444萬立方公尺,超前99萬立方公尺,南投縣政府規劃目標量為216萬立方公尺,實際出料量為320萬立方公尺,超前104萬立方公尺,濁水溪水系規劃目標量為561萬立方公尺,實際出料量為764萬立方公尺,超前203萬立方公尺,達成率為136%,有效平抑濁水溪水系砂石價格。
  另針對濁水溪疏濬作業造成沿線交通、噪音及環境等衝擊一項,為減低運輸砂石車輛,對環境之影響及提昇疏濬效率,第四河川局於濁水溪及陳有蘭溪河段施設河床運輸便道,並鋪設瀝青混凝土,河床運輸便道長度長達45公里,可有效將砂石車引導至河床運輸便道,避免行駛至南投縣信義、水里及集集等人口集中區域,並提供行政協助費及公益支出逾2億元,委請地方政府及沿線鄉、鎮公所協助環境維護工作,期將台16線、南投縣產業運輸道路等砂石車行經路線之揚塵影響減至最低。
  相關疏濬訊息,可於水利署「河川便利通」網站(http://iriver.wra.gov.tw)瀏覽查詢,歡迎民眾上網隨時掌握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