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政府內部控制制度之推行

邇來各國為致力於政府行政管理革新,藉由建立並維持有效之內部控制機制,以改善政府施政效能與提升國家競爭力。我國自當不會置此一國際趨勢於度外。爰此,於99年底成立行政院內部控制制度推動及督導小組整合強化既有內部控制機制。
  內部控制為整合各項業務控管及評核措施的動態管理過程,良好的內部控制為優質政府治理之基礎,不僅能合理確保達成施政目標,更有助於發揮興利防弊的功能。又根據美國COSO委員會之報告內部控制的組成要素包括五大項(一) 控制環境(二)風險評估(三)控制作業(四)資訊及溝通(五)監督。
  另為達成內部控制目標所需具備要素臚列如下:(一)內部控制設計之良窳:優質的設計易促使推展順利(二)管理階層之有效監督:管理階層適時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指出問題之所在,採取必要修正措施。
  援引上述達成內部控制目標具備要素所列項目得知透過監督,可達成之成效為:(一)及時辨識異常跡象,追蹤改正內部控制問題。(二)產生更正確及更可靠資訊,供決策參考。對於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藉由提供驗證或聲明,機關才能持續確認內部控制運作之有效性。現階段本局內部控制小組戮力配合經濟部水利署所定期程業已完成整體及作業目標的訂定,亦於六月底前完成內部控制制度設計作業評估表及風險影響分類表之查填及報署彙整。
  綜上所述,機關首長的重視支持與全體人員共同參與,是推動內部控制之重要關鍵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