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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川分署辦理之志工相關教育訓練、座談會及活動是否都要參加?若沒參加是否會被取消志工資格?

依據「經濟部水利署水利志工實施及管理要點」參與水利署各志工運用機關所提供之教育訓練、座談會及邀請或指定出席之活動乃為志工之義務,故若時間允許宜儘可能參加。另相關參與情形會一併納入本分署「防汛護水志工幹部及績效評比作業規定」予以評比,若平均服勤及參與活動時數低於全體志工平均值之70%者,方列為取消志工資格之審酌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