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河局透過廉政平台密切聯繫,期有效嚇阻不法介入砂石疏濬】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主管砂石疏濬業務,鑒於邇來聽聞雲林轄區砂石業者支出標與收入標發生土石載運糾紛,除立即展開行政調查作業外,局長李友平率政風室及管理課於110年2月26日拜會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洪檢察長家原,就該局刻正辦理之「108濁水溪自強大橋下游段疏濬土石計畫-支出部分」土石載運問題進行報告,並於110年5月12日再次拜會檢察長,補充報告該局後續作為。
四河局李局長表示,邇來接獲土石提料(收入標)廠商反映,提料過程中所載運土石內含有泥土、樹枝等雜物,懷疑出料(支出標)廠商透過此種刁難方式向提料廠商要求不當費用,例如提料廠商如需品質較好土石則須向出料廠商額外支付相當費用等;甚至聽聞出料廠商有招攬願意支付相當費用廠商前來招標等類似圍標情形。該局接獲情資後展開一系列行政調查未果,雖透過政風單位及業管單位嚴加防範,數次訪談、走動式管理、會勘及缺失記點等,仍無法確實根除廠商間糾紛,亦無從得知不法情資真實性。為確實根除廠商間糾紛及遏阻不法情事,擬邀請該局各砂石業者參加「砂石疏濬廉政座談會」,並邀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指導講授,期藉檢察體系介入,發揮廉政平臺力量,有效灌輸砂石業者守法理念,避免砂石業者因不法情事而影響河川疏濬效益。
洪檢察長表示,四河局遭遇此種情資可信度無法證實案件,除執行相關影像蒐證作業以確保暴力、威脅或破壞等影像證據留存外,應尚無其他行政調查作業可以有效突破現況,而透過廉政平臺辦理「砂石疏濬廉政座談會」向砂石業者進行宣導、溝通,地檢署在管轄內範圍將全力支持並協助,屆時也將由檢察長親蒞講授,期望後續減少廠商間履約糾紛,降低有心人士不法控制疏濬採購案件,使河川疏濬業務在汛期前能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