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倡議反貪腐議題說明
◎反貪腐
我國於 2015 年 5 月 20 日公布「聯合國反貪腐公 約施行法」,並自 2015 年 12 月 9 日正式施行,自主實踐公約。依據施行法規定,政府應與各國政府、 政府間國際組織、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及反貪腐機構共同合作,以落實公約所建立之反貪腐法律架構。本議題正切合上述目標,重點內容如次:
1. 雙方就打擊及預防貪腐所採取之措施
2. 鼓勵舉報可疑貪腐事件,保護舉報者
3. 促進公務員廉政措施
4. 促進私部門、勞工組織及社會之參與
5. 為預防及打擊貪腐及賄賂所採取或維持措施之適用及執行
◎對我國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