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平臺捍衛國土安全,跨域合作把關不明土方─雲林篇(續)】
本分署前於112年8月2日與雲林地檢署朱啟仁主任檢察官,共同召開「河川疏濬廉政平臺」討論會議,討論河川區域遭不當棄置廢棄土方議題。
今日(11月23日)再次由李友平分署長帶領管理科施陽東科長、政風室蔣立偉主任、河川駐衛警蔡茂己隊長,向雲林地檢署國土組新任主任檢察官黃立夫請益。
河川區域內遭倒廢棄物情形,近幾年來愈發嚴重,黃主任檢察官表示水利法第93-5條內規定違反水利法「得沒入行為人使用之設施或機具,並得拍賣之」,是行政機關對抗不法行為的有效行政處分,因此建議本分署可研議在比例原則考量下,研議相關沒入標準,如後續有拍賣需求,也可商請行政執行署協助;並表示於選舉期間後,將邀集農田水利署、環保局、警察局及本分署等相關單位,研商運用熱點稽查等方式攔查不法行為。
本分署也表示將自行研議沒入標準可行性,並先行彙整易遭濫倒廢棄物熱點,以供後續開會討論,期透過多方協力方式,將影響民眾權益甚大的國土環境汙染議題徹底根除,全力捍衛及守護濁水溪的河川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