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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局長李友平率政風室、管理課等業務主管及承辦同仁,於110年3月18日拜會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張檢察長曉雯,就局內刻正辦理之「109年度陳有蘭溪豐丘段疏濬土石計畫-支出部分」履約管理問題進行報告並汲取檢察長建議,作為該局後續處理之因應作為;另適逢該局政風室主管職務輪替,為賡續聯繫砂石廉政平台疏濬業務,由局長向檢察長引見新任政風主管,俾利瞭解業務現況並維持後續聯繫作業。

四河局李局長表示,邇來新聞媒體報導有關南投地區吳姓男子因砂石利益,壟斷濁水溪疏濬工程,並恐嚇公務人員,強迫砂石業者繳交回扣,並貼上狗頭通行證,才允許通行至河川地採砂等情形;據瞭解,該名吳姓男子曾於四河局「109年度陳有蘭溪豐丘段疏濬土石計畫-支出部分」由監造同仁見過其蹤影,四河局於新聞見報後旋即就局內承辦疏濬同仁進行聯繫關懷是否有受砂石廠商或業者恐嚇等情況,據查並無此情形。此外,四河局也請管理課針對轄內疏濬在建工程進行清查,迄今尚未接獲廠商有受到該名吳姓男子控制之回報,四河局疏濬工程刻正順利進行中,尚無媒體報導所指其他廠商不當外力介入等疑慮。

張檢察長表示,四河局能在第一時間將瞭解情形及後續處理向地檢署聯繫報告,殊堪嘉許,並表示該媒體報導案件係由南投地檢署指揮偵辦,如四河局後續仍有相關不法情資,請隨時向地檢署聯繫,地檢署在偵查不公開之前提下,也會適時提供四河局行政協助,以利南投地區疏濬作業在汛期前得以「如期、如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