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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辦理濁水溪治理規劃現勘及審查

經濟部水利署於111年7月13日由林元鵬總工程司偕同專家學者及各業務組室同仁現勘第四河川局(下稱本局)轄管之濁水溪之治理規劃成果,本局由李友平局長與陳進興課長及各課室同仁領勘,由上游的地利堤防往下游到二水、香圓腳高灘地。
現勘後商借二水鄉公所會議室召開審查會議,邀集二水鄉蘇界欽鄉長及相關單位共同研議,本局由規劃課陳進興課長進行簡報,針對濁水溪的河川治理基本方針,在上游為未遭受人為破壞之自然河川且生態豐富,應減少對河川的人為干擾降低對自然環境的破壞,盡量不設置人工構造物,以管理手段或預警措施,取代工程治理。中、上游流域匯入之支流,及崩塌土方來源甚多,洪水易挾帶土砂堆積,造成河床淤積影響通洪能力。除既有工程束堤禦洪外,河道淤積段應以河道整理、疏濬等疏導洪流方式,維持河道暢通之管理為主。下游兩岸多數河段已築堤禦洪,多可靠重力排方式順利排洪。河川特性多為辮狀流,流路變化大。後續河川治理應以維護既有通洪空間,防洪構造物安全為主,及考量沿岸重要保護標的,設置防洪構造物保護。
第四河川局於簡報中表示,依水理檢討結果,在二水、香圓腳高灘地依現況堤防本河段均能滿足計畫保護標準之通洪能力。但以往公告河川區域線參考日治時期堤防劃設過於保守,與現在時空背景大不相同及現況100年重現期距洪水位更是相差甚遠,河川區域有調整空間。本局110年已完成「濁水溪洪氾區劃設及分級管制作業推動評估」研擬之洪氾區管制範圍邊界線劃設,在二水、香圓腳高灘地約1620公頃,從治理計畫面之擬(核)訂、或河川區域之放寬分級管理等二方面持續推動,長期措施如能規劃興建二水堤防、濁水堤防,可沿用地範圍線將洪氾區約886公頃劃出河川區域,回歸國有公共使用,已提報水利署審議中。而近來有二水鄉親誤傳該886公頃土地未來要將興建蓄水人工湖,純屬不實消息。二水鄉蘇界欽鄉長於會中表達希望長期措施審議程序完成前,水利署能站在鄉親農民立場,儘速針對二水高灘地檢討放寬使用管制強度,包括能種植高莖作物、施設電桿及工具間,以嘉惠二水高灘地農民。
會議主席林總工程司表示,請本局依據本日專家學者及各單位意見進行修正,並指示陳副總工程司督導水利署業務組,在長期措施審議程序完成前,儘速針對二水高灘地放寬使用管制強度,檢討訂定相關合理原則措施,以解決農民鄉親的痛及符合實際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