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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心崙堰塞湖高危險潛勢區防災演練

濁水溪流域地質不佳,加上88年921地震後,地質更為破碎不穩定,已陸續發生民國88年草嶺堰塞湖、民國97年合流坪堰塞湖、民國101年和社堰塞湖、民國102年鳯凰谷堰塞湖和民國103年哈伊拉羅溪堰塞湖及丹大溪堰湖等堰塞湖,雖在政府各單位通力合作下,未造成重大災害。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為加強預防轄區堰塞湖災害,故於本(104)年度進行流域內堰塞湖危險潛勢區域之分析評估,經評估結果發現頭坑野溪匯流口、車心崙、原草嶺堰塞湖及原合流坪堰塞湖區等4處為堰塞湖高危險潛勢地區,未來可能發生堰塞湖災害,危害該地區及下游相關民眾之生命財產安全。
因此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於完成評估後,為因應轄區高危險潛勢堰塞湖災害之發生及加強內部與相關單位之防災應變能力,擇定車心崙堰塞湖高危險潛勢區於104年11月25日邀請南投縣政府、雲林縣古坑鄉公所,與災害影響範圍內之村里長及防汛護水志工辦理「車心崙堰塞湖緊急應變高司演練」。模擬車心崙堰塞湖潛勢區受颱洪崩塌及地震地滑等2種情況下發生堰塞湖事件時之通報流程、監測調查及各種狀況下之應變措施,包含啟動堰塞湖應變作業、緊急搶險措施、壩體及水情監測預警系統設置、壩體穩定及後續防災作業、堰塞湖警戒通報、撤離警示及以電話通報與傳真方式加強縣(市)政府及鄉鎮公所災害應變中心之橫向連繫與地方政府進行相關疏散撤離、道路橋梁安全管制及災後復原等應變處置實際演練,以提升第四河川局與地方政府相關人員於發生堰塞湖災害時之應變處置能力,以期災害發生時維護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及降低災害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