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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法修正,加強延攬優秀外國人才~在這裡!!

為感謝殊勳歸化者對我國社會所作之重大貢獻,且達成留才、攬才政策目標,業於105年12月21日修正公布國籍法第9條規定,放寬有殊勳於我國及為我國所需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無須喪失原有國籍,為擴大國籍法鬆綁之效益,相關報導已登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ris.gov.tw),請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