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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宣導~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避免收受賄賂」

109年農曆春節將至,提醒本局同仁注意「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諸如:公務員遇有與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該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參照該規範第11點,主動備忘登錄,共同建立公務員保護機制,杜絕不當餽贈、關說和飲宴應酬等爭議。

三、按經濟部所屬員工廉政倫理規範第9點規定:「本部所屬員工於視察、調查、出差或參加會議等活動時,不得在茶點及執行公務確有必要之簡便食宿、交通以外接受相關機關()飲宴或其他應酬活動。」請同仁注意相關規範。

行賄案例宣導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9TZu8V6yoz0

https://youtu.be/sWElRFLop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