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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分署 113~114年度疏濬保全廠商遴選作業公告

一、廠商資格:當年度台灣銀行警衛勤務「中區」第一級定期性警衛勤務共同供應契約廠商。

二、遴選方式:

(一)、符合廠商資格之保全公司請於112年12月25日17時前以掛號方式寄送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及簡報電子檔(PDF格式)。

(二)、服務建議書內容至少包含公司服務績效、配合度、創意加值服務等,內容以10頁為限(不含封面及封底)。

(三)、評分項目:

(1)服務績效(50%)

(2)配合度(20%)

(3)簡報內容(20%)

(4)創意加值服務(10%)。

(四)、簡報執行方式:簡報時間本局另行通知,符合資格廠商應於遴選會議開始前30分鐘到達會場抽籤排定簡報順序,並依據抽籤編號順序依序簡報,簡報時間為5分鐘,簡報設備統一由本局提供,簡報內容以掛號所送檔案為主,不得於簡報當日補充或更換,未提供電子檔可以書面方式簡報,簡報結束後廠商即可離場。未出席簡報者評分項目「簡報內容」以0分計。

三、優勝序位:將各委員遴選總分予以加總後平均(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二位),依加總後平均分數排序,分數最高者序位為1,次高者序位為2,餘依此類推。投標廠商須總平均得分達80分(含)以上者,方列入優勝廠商。

四、錄取及下訂方式:113~114年度取優勝廠商前6名為下訂對象,依優勝廠商名次順序下訂,如下訂數量超過優勝廠商家數時,則循環由名次1依序下訂,下訂時優勝廠商仍須具共同供應契約資格。

五、其餘作業規定詳「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分署疏濬保全擇定訂購廠商作業程序」。